跳至产品信息
1 / 1

“依法治国」的迷思:新加坡国家威权法治史

“依法治国」的迷思:新加坡国家威权法治史

常规价格 RM80.90
常规价格 RM80.90 促销价 RM80.90
促销 售罄

剩余5本

作者: 乔西·拉贾
出版社: 季风带
ISBN/EAN: 9789860611113
出版日期: 2021-04-30
页数: 488页
语言: 繁体中文

● 新加坡法律学者备受国际学术界关注之畅销作。
● 李镇邦(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王慧麟(香港大学现代语言及文化学院助理教授)专文推荐
● 附:繁体中文版作者新序〈论近年新加坡与香港的“法治”与威权政治〉
● “法治”并不止于“守法”。

“依法治国”现已成为威权政府惯用语。新加坡法律学者乔西·拉贾(Jothie Rajah)在《“依法治国”的迷思——新加坡国家威权法治史》之中指出,何谓“法治”,法律如何被制定、诠释与执行,其实是由某种政治哲学乃至管治模式定义与支配,属政治产物,与众人生活息息相关。

作者认为,新加坡如何利用英殖法制遗产,建立国家承袭西方政治文化血脉的公共形象,同时以“法治”之名,建构威权政体,构筑不乏内在张力的国家发展论述,是新加坡“依法治国”威权模式值得研究之处。作者引用法国著名政治学者傅柯(Michel Foucault)的“治理术」 ( governmentality )理论,进一步阐述“法治”概念在新加坡如何被用以证成威权之必要,政治秩序乃至生活常识如何由此被建构,众人生活如何由此被形塑。

亦因为此,作者引领读者反思,“法治”本身与自由精神有何关系,“法治”概念如何被剪裁,如何被嫁接至威权主义,众人如何能构筑另一种政治秩序想像。从作者角度看,单纯“守法”,并不足以阐释“法治”之义。

● “作者的法律和家庭背景大大地提高了本书内容的可信度与资料的丰富性,使得这本广泛被认为是批评星国法治的书具有坚实的证据和论点……书中讨论了五个新加坡著名的法律,包括了一九六六年制定的《破坏公物法令》(Vandalism Act)、一九七四年的《出版法》(Press Act)、一九八六年的《律师专业法令》(Legal Profession Act)、一九八六年的《宗教和谐法》(Religious Harmony Act)以及二〇〇九年的《公共秩序法令》(Public Order Act)。通过详细的史料分析,作者细致地解释了五个法案立法的过程,考察了立法的社会背景。为了说明法治是如何成为依法而治的,即法律是为了政治目的服务。”——李镇邦(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 “作者不单以多角度切入新加坡的法治现况,更利用傅柯的“治理术”(Governmentality)的理论,解释法律如何作为工具,成为新加坡政府监控力的一部分,控制整个社会……笔者诚心推荐各位细心阅读本书,并且细心咀嚼内里的讨论,再对比现在的亚洲各地社会的法治情况,自有不同体会。”——王慧麟(香港大学现代语言及文化学院助理教授)
● “法律与政治环环相扣,这其实也是新加坡法学者拉贾(Jothie Rajah)书写《“依法治国”的迷思——新加坡国家威权法治史》的要旨。原书原题为Authoritarian Rule of Law: Legislation, Discourse and Legitimacy in Singapore,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拉贾是新加坡人,且亦是新加坡内政部部长尚穆根(K. Shanmugam)的前妻。她书写《“依法治国”的迷思》的主要目的,是分析“法治”如何能成巩固威权政治的工具。拉贾特地为《“依法治国”的迷思》繁体中文版书写长篇新序,解构新加坡《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与香港《港区国安法》背后的威权政治与意识形态。”——邝健铭(《双城对倒——新加坡模式与香港未来》作者)

乔西·拉贾(Jothie Rajah)

现为美国律师基金会(American Bar Foundation)研究教授,其新著Discounting Life: Law, Culture, and the Long War on Terror将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拉贾主要研究法律、论述、权力之间的关系。二〇一二年,拉贾出版Authoritarian Rule of Law: Legislation, Discourse and Legitimacy in Singapore(《“依法治国”的迷思——新加坡国家威权法治史》之英文原著),其论文散见于不同学术期刊。拉贾澳洲墨尔本大学法律系(University of Melbourne)取得博士学位,期间屡获研究奖项。在此之前, 拉贾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法律系,亦曾在此任教。

林添贵

国立台湾大学毕业,历任企业高阶主管及新闻媒体资深编辑人。译作逾一百本,包括《新加坡的非典型崛起》、《中国赢了吗?:挑战美国的强权领导》、《去问李光耀:一代总理对中国、美国和全世界的深思》、《南海:21世纪的亚洲火药库与中国称霸的第一步?》、《中国梦:从邓小平到习近平》、《中国的亚洲梦:一带一路全面解读,对台湾、全球将带来什么威胁和挑战》、《蒋经国传》、《蒋介石与现代中国的奋斗》、《宋美龄新传:风华绝代一夫人》、《毛泽东:真实的故事》、《季辛吉大外交》(合译)、《大棋盘: 全球战略大思考》、《雅尔达:改变世界命运的八日秘会》、《2049百年马拉松:中国称霸全球的秘密战略》等。

Email: georgelin8866@gmail.com

9 作者原序 《“依法治国”的迷思》书写源起 ⊙ 乔西・拉贾
13 繁体中文版作者新序 论近年新加坡与香港的“法治”与威权政治 ⊙ 乔西・拉贾
41 推荐序(一) “国家必须保护社会”——论国家建构与“法治”
⊙ 李镇邦(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
49 推荐序(二) 英式法治的变形与走样
⊙王慧麟(香港大学现代语言及文化学院助理教授)
53 导论 “法治”与威权政治——从历史与比较视野解构司法政治
⊙ 邝健铭(季风带文化总编辑)
64 《“依法治国”的迷思——新加坡国家威权法治史》全书概念图

67 第一章 法律、非自由主义和新加坡实例
71 1.1 为什么新加坡案例值得重视?
72 1.2 威权主义的正当性
76 1.3 要人闭嘴的法律之个案研究
80 1.4 从一滩死水到大都会:繁荣、“种族”和“法律”
87 1.5 隐藏在表层下的焦虑
89 1.6 透过“法律”管束歧异
93 1.7 “法治”之不同形态
97 1.8 “法律”与双重国家
99 1.9 “法律”、政治自由主义和中性国家
103 1.10 自由主义受压制的”依法治理“

107 第二章 法律的论述
111 2.1 批判性论述分析
113 2.2 传柯派的政治观点

119 第三章 体罚保国——一九六六年的《破坏公物法令》
123 3.1 一九六六年的政治脉络
125 3.2 “援助越南”运动
128 3.3 杀鸡儆猴和脆弱国家
135 3.4 关于破坏公物之判例
139 3.5 洪金山案例
142 3.6 后冷战世界的“破坏公物行为”和鞭刑
144 3.7 一九九四年有关“破坏公物行为”之公众讨论
150 3.8 反思判决
152 3.9 并案审判:警方滥权之说
155 3.10 东方与西方:社会秩序和惩罚
163 3.11 国家主义下之法院
165 3.12 全景监狱与“国家”

169 第四章 「反国家」——关于《出版法》
172 4.1 《出版法》之重要性
178 4.2 李光耀在赫尔辛基之辩词
187 4.3 李光耀的“国家”理论
190 4.4 关于专案委员会
193 4.5 一九七四年之《出版法》——治理与意识形态
195 4.6 一九七四年之后之《出版法》
197 4.7 外国刊物作为新危机之来源
200 4.8 被驯服的新加坡人
203 4.9 互联网与公共论述

207 第五章 监视律师、削弱公民权利——一九八六年《律师专业法令》(修订案)
211 5.1 律师身陷泥淖
212 5.2 被消音之律师
215 5.3 被羁押人士代表律师之处境
223 5.4 国家机关之回应
224 5.5 专案委员会听证会:审讯和国家威权
226 5.6 李光耀之角色
233 5.7 结社活动与个人罪魁
242 5.8 公共领域之辩论
247 5.9 后殖民地时期的新殖民主义
249 5.10 噤口模式:未经审判之拘捕
254 5.11 法律界的失落时刻
256 5.12 历史在重复
258 5.13 律师的有限活动空间

263 第六章 监视宗教——《维持宗教和谐法》
266 6.1 论述与法律
270 6.2 断定意图之权威
271 6.3 马克思主义阴谋:国家机关眼中隐匿的危险
276 6.4 “阶级”和“马克思主义阴谋”之积极主义
279 6.5 宗教是新型共产主义吗?
283 6.6 禁制令:发展国家对“宗教”的了解
285 6.7 禁制令之限制
286 6.8 “法律”之表演
290 6.9 空虚的表演?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
293 6.10 一直未被动用之法律
296 6.11 立法、政策、监管声明

299 第七章 自由主义进一步受压——二〇〇九年《公共秩序法令》
302 7.1 “国家”与巨型活动
304 7.2 巩固公共秩序

309 第八章 结论——立法、非自由主义和正当性
312 8.1 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中心与新加坡政府
315 8.2 促进发展之法律
318 8.3 后殖民时期之矛盾
319 8.4 “英国法律”之正当性
321 8.5 持续被殖民之公民
322 8.6 “依法治理”之正当性来源
323 8.7 透过立法延展例外主义
324 8.8 透过国家叙事将例外主义正当化
324 8.9 殖民地时期先例之价值
327 8.10 “依法治理”与权力
329 8.11 治理术、法律例外主义和选举
332 8.12 治理术、国家叙事和岌岌可危的国家
334 8.13 公众间的舆论领袖、联盟与超越
336 8.14 结论

341 致谢
348 注释
446 参考书目

查看完整详细信息